简介:日本的看护护理保险制度是1997年12月颁布,2000年4月开始实施的。其背景主要是人口老龄化;日本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超过16%,进入所谓的“超老龄社会”,需要各种看护护理的老年约占老年人口的10%,而目前的保障体系解决不了这一问题。实施看护护理保险的目的,主要是为需要看护护理的人提供福利与医疗的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广泛动员民间组织参与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减少患者因护理需要而长期住院造成的医疗资源的浪费,使他们尽可能地留在家中过自立的生活。照顾问题任何人都可能遇到,这一制度把强调个人责任与社会互助结合起来,覆盖到40岁以上的全体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