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医事仲裁庭,实现医、法直接结合,同步完成医疗过错的认定与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摆脱医患纠纷法律处理困境的根本出路。公民是否享有人身权无需仲裁也不能仲裁,但患者的人身权是否受到医疗过错行为的侵犯、是否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则属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取代《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起,医疗事故侵权赔偿已经不再属于卫生行政处理的范围,此时医事仲裁已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建立医事仲裁庭在制度基础与人才储备方面均有可行性。在医疗服务合同签订时、履行中、履行后,均应允许医患双方签署医患纠纷仲裁协议。架构医事仲裁庭的便捷方案是在现有仲裁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的仲裁员,其他规制可适用《仲裁法》。
简介:编者按:1995年底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国家人事部部长宋德福指出,要创新管理制度,并强调建立人事仲裁制度、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发展人才测评事业。一年多来,许多地方的人事部门按着会议部署,积极探索,在创新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本刊特编发鄂州、天津、石家庄三市人事部门的做法和经验,以期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代借鉴。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实现人事工作两个调整的重要内容。湖北省鄂州市作为人事部人事争议仲裁制层试点联系点,在全国先行一步,在建立人事仲裁制度方面取展了突破性进展。健全组织机构,培育仲裁队伍,为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机构和队伍建设是仲裁工作的基础。鄂州市在1993年就成立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