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带一路”倡议(即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自2013年由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之后已经经历了四个年头。期间,“一带一路”倡议沿线的不少国家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在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一带一路”成为和“四个自信”一样在大会上被频繁提起的时政热词,足见中国政府对该倡议的重视以及推行力度。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概念推广、制度建设以及帮助沿线各国进行金融投资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虽然成果颇丰,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尝试借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作为分析框架,重点选出“公共产品”以及“选择性激励”两个关键概念进行再解读,并借助这些概念对中国今后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过程中相应地提出一些建议。
简介:作为利用海洋的有效手段,人工岛屿很早就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由于人工岛屿兼具“人工性”和“岛屿”的双重特征。因此往往难以同岛屿、船舶和人工设施相区分。国际法对于人工岛屿法律地位规定的演变,反映了国家海洋主权或主权权利与海洋自由的二元对立,其本质是世界各国对于海洋权益的争夺。本文旨在从国际法制史的角度,透析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嬗变历程,突出人工岛屿在国际法上的本质特征,彰显国际法的基本发展思路。本文认为,人工岛屿法律制度的变迁映射了国际社会对于海洋归属认识的转变,其形成与发展是各国、各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协商、博弈、求同存异的结果。国际法的与时俱进有赖于国际共同体各方秉持善意、公平、平等的原则,在国际法制的框架内,形成以共同同意为基础的国际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