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基斯坦本土汉语教师从无到有,从最开始的一个到今天的二十八个,不但巴基斯坦本土汉语教师的数量在增长,而且本土教师的学历、本土教师的地区分布、本土教师的业务培训等等方面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巴基斯坦国立现代语言大学中文系的本土汉语教师在巴基斯坦汉语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巴基斯坦本土汉语教师的发展变化,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和巴基斯坦这两个相邻国家之间兄弟般的传统友谊不断加强。
简介:作为第四空间的太空是国际争夺的战略制高点.中美两国在太空领域有着广泛利益,涉及其国家安全与经济繁荣以及国际声望.中美两国之间的太空关系,事关国际战略稳定与平衡.尽管两国都主张太空安全,但是中美太空安全观大相径庭,在如何确保太空安全的方式上存在巨大差异.中国在安全困境下考虑和实施太空政策,谋求太空安全;美国则是推进太空武器化,保证美国治下的太空安全.两国在太空安全领域上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较量.美国使用传统守成大国对待崛起大国的方法,不仅研发更先进的(反)太空技术,而且也禁止中美太空合作,同时拼凑同盟,封堵中国(反)太空能力的发展.与美国相比,中国应对美国太空封堵手段相对较少,只有潜心发展自己的(反)太空能力,才能确保太空资产安全和国家安全.在外交场合下,在禁止太空军备竞赛与《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及爆炸装置的裂变材料条约》、禁止太空武器化的国际条约与自愿性质的国际太空行为规范准则两组问题上,中美两国也进行了互不妥协的对抗.为降低两国在太空安全领域的对抗烈度,中美两国开启了民用太空对话与太空安全对话机制,同时,也不排除朗政府未会启用美外安全对话机制处太空安全问题.
简介:区域安全治理是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地区安全和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伴随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无论是主权国家还是国际组织纷纷加入本区域安全治理之中,履行各自安全治理职责,合作方式已经成为各个安全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工具选择,这标志着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初步形成,在维护本区域安全和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尽管中国参与印度洋护航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在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过程中参与较少,作用有限,这种状况与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负责任大国担当的身份严重不符.随着印度洋地缘战略通道对中国未来发展重要性的不断提升,特别是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失效和克服域内外个别大国战略误判带来的消极影响,使中国参与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逐渐加大.中国作为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的重要主体之-,参与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已是不可或缺,并将在引导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提升和夯实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能力和基础、推动印度洋区域安全治理合作等方面有所作为,为维护印度洋区域安全与稳定,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方案.
简介:21世纪以来,印度洋安全治理制度进入了-个新发展阶段,在此过程中,既创建了新的制度,也有-些旧的制度被改建或者重建.例如,在海盗问题治理领域,就形成了-系列“多层次、多主体”的新制度安排.尽管这些层次不同、范围各异的制度安排大多是非正式的,但新制度安排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印度洋安全治理方式的演变.印度洋安全治理制度的发展变迁受到多重因素驱动,包括外部环境变迁、制度学习和不同制度间的竞争、重要的利益攸关国家对制度建设的重视与推动以及非国家行为体积极参与相关治理实践等.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制度发展依然面临诸多困境.未来,相关治理主体在制度发展与重构过程中应该继续发挥能动性,在参与治理实践过程中从观念层面和具体操作层面不断推动制度优化发展.
简介:尽管印度并非米尔斯海默所界定的大国,但并不妨碍印度在对外关系中采取进攻性现实主义的外交策略.从历史传统来看,印度主要采取借势战略的进攻性现实主义策略.借势战略之所以成为进攻性现实主义策略,不仅在于其为获取权力服务,还在于特别重视军事能力的准备与运用.通过审慎分析可以发现,借势战略的收益受诸多变量的影响,其中尤以地缘优劣、国家能力强弱权力权重、国际制度、队友考量、目标或非目标等影响最为突出.印度与美日海洋安全互动正是其对进攻性现实主义借势战略策略的运用,在该借势战略框架中印度为施动者,针对目标为中国,借势对象为美国、日本,收益目标包括安全发展与权力,手段则重视军事能力的准备与扩张.正是基于借势战略,印度与美日的海洋安全互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尤其在推动印太地缘政治形态、共同应对中国的海洋“挑战”多边联合军演制度化、军事装备与技术贸易等方面令人印象深刻.不过,根据借势战略收益的框架进行分析,印度与美日海洋安全互动的借势战略收益是复杂的,大致可以分为正向收益、不确定性收益和负向收益.于中国而言,对印度的进攻性现实主义策略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相关防范.
简介:孟加拉国、缅甸和印度在孟加拉湾北部海域边界争端中,由于其海域的'凹'型特殊地理特征和布拉马普特拉河河口冲击形成领海特殊地质条件,使得在整个海域边界划界在司法实践中充满纷争。在孟加拉湾北部海域边界划界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法精神和'公平公正'原则适当调整划界方法以达成最终结果,但多次调整又会导致各自的200海里外大陆架形成与对方经济专属区相重叠产生的'灰区'。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在裁决'灰区'效应问题中,灵活处理了200海里外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专属经济区的经济权利间的关系,以权利独立且分离的方式,实现了对'灰区'的权利重叠问题的解决。这一方式和划界趋向,将影响未来海岸相向或者相邻国家间海域边界争端中'灰区'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