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的研究"大致可分为"应然性"与"实然性"的研究。"应然性"研究主要是对人的理想性发展的研究,指向较远的未来,"实然性"研究主要是对人的实际状况的研究,指向历史与现实,也指向人的发展的当下可能性研究。本文主要是对人的发展的可能性研究进行系统性梳理,并对"人性"、"民族性"与"国民素质"的内涵与发展目标加以建构性的大致界定,对其相互的关联发展展开假设性的思考。本文认为,关于实然性"人的研究"的梳理整合有可能使"人的研究"真正成为一种"自觉-自为"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构建"关于人的科学的历史"(埃德加·莫兰)。"人的研究"是青少年研究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青少年研究的理论重心基本上偏向应然性"人的研究"。随着实然性"人的研究"的梳理与系统性整合,青少年研究的理论重心有望在应然性与实然性"人的研究"间得到均衡。这无疑有助于青少年研究更接"地气",更贴近现实与科学,从而推动为青少年研究的持续发展。
简介:在看到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简政放权不彻底、系统设计不够、部分关键障碍末破除等突出问题阻碍了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
简介:船舶优先权作为一种狭义的优先权制度规定于我国《海商法》之中,目的在于保护海事请求有关方请求权的顺利实现,以保护航运业务中弱者的合法权益。船舶留置权本质上仍是属于民法中的概念,只不过在我国海商法体系中对留置权主体做出了很大限制,即只有基于造船合同和修船合同的造船费用和修船费用无法实现时造船厂和修船厂专门享有的就合同项下的特定船舶予以留置以保证其费用得到偿付的权利。目前理论界对船舶优先权与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性问题尚未达到统一。虽然实务中,《海商法》和有关国际公约如《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都规定了船舶优先权优先于船舶留置权,但却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本文将通过对船舶优先权和船舶留置权的性质和目的的研究,以期对于二者竞合时的法律问题发表一管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