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中国利益关系的失衡,并不仅仅是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所致,财富变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简介:刑事辩护中律师保守执业秘密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律师的保密特权,其二是律师的保密义务,关于保密特权和保密义务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看,保密特权不同于权利,而保密义务是指律师的一项义务,这种义务会使律师处于两难的境地,是否应当告知有关机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点,主要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结合来解决。
简介:5月5日,市青研会在奉节县公平镇板屋村蓝天希望小学举行了简朴的“一张纸献爱心”活动启动仪式,将200本《新华字典》和15份《青少年与法》杂志捐献给蓝天希望小学在校学生。市青研会副会长徐登华,青研所副所长、《青少年与法》副主编匡后鹏参加了启动仪式。
简介:少年刑事司法改革应当服从刑事审判工作全局,也要充分体现少年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专门性。所以,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过程中,应当秉承未成年人“优先保护、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建立并利用未成年当事人面对面和解对话会这一模式,在积极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的同时,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彻底回归社会,实现未成年人刑事和解的目的和价值。
简介:我国《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股东知情权,其主要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档案资料,以此作为股东投资权益的重要保障。但在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中,极有可能会触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尤其是公司财务工作的核心——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或者记账凭证等,股东是否有权就此行使查阅权,股东知情权的对象是否需要得到一定的限制,在保障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的情况下,如何权衡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对此,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又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即就此展开论述。
贫富格局里的“秘密”
刑事辩护中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探讨
市青研会“一张纸献爱心”活动正式启动
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对话会——从“一纸协议”到恢复、治疗、协商并融
股东知情权客体范围的限制与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权衡——兼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