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二战后,美国以建立双边同盟体系的方式向东亚地区供给安全公共产品,以此构筑了美国主导的东亚地区安全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美国实力的相对衰落和中国的快速崛起,东亚力量结构加快调整,一方面使东亚国家对安全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另一方面美国提供的安全公共产品因日益“私物化”而难以满足地区的安全需求,由此导致该地区安全产品的供求矛盾。安全产品的供求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东亚地区的安全困境,中国作为地区大国,在满足地区安全需求和避免中关两种安全产品恶性竞争的基础上,应扮演东亚地区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者,既要向东亚提供新的安全观念.也要主导建立集体安全合作机制,以缓解地区安全困境,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
简介:我国《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股东知情权,其主要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档案资料,以此作为股东投资权益的重要保障。但在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中,极有可能会触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尤其是公司财务工作的核心——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或者记账凭证等,股东是否有权就此行使查阅权,股东知情权的对象是否需要得到一定的限制,在保障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的情况下,如何权衡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对此,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又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即就此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