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启动为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可以被划分为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和中央主导两个阶段,其中第二个阶段的改革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不过,无论由谁来主导改革,都必须重视解决五个方面的改革难题,即如何确立分类改革的目标、如何分类、如何确定不同类别人员的比例、如何按照分类进行管理以及如何维系分类管理。同时,确定上述难题的解决次序也关系着分类管理改革的成败。当前的改革以法官员额制为突破口并不十分妥当。应在明确分类管理改革目标的前提下,研究法院不同岗位的职业特点,并以此为基础在改革文件中明确司法人员的法定类别和职权;然后,按照不同的配比情况,在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法院进行试点,以确定不同类别人员之间的最佳比例;在对人员比例进行试点的同时,着手对司法人员考核制度和保障制度的研究和建设;最后,确定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将“纸面上的分类”逐步落实到实践中。
简介: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迅速,发展增量明显,一系列社会管理问题随之凸显,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依然突出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农村社会管理问题必然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部分。因此,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发展战略,而统筹城乡发展又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前提,是我国新一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城乡统筹进程中农村社会管理,更是事关国家全局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南京大力探索以大都市带动新农村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进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本文以南京为典型案例,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南京发展的主要矛盾。并详细分析了南京在城乡统筹进程中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简介: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责任追究,那么如何克服当前责任追究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呢落实责任追究难在哪里所谓责任追究是指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承担应尽的领导责任或者对某些违法违纪案件、重大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依照有关条规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常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从而影响责任追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难点之一:思想认识不统一。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对责任追究的有关事项不了解,存在三种错误观点:一是“依赖思想”。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追究重视不够,误认为实施责任追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己无关,主观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没有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迫切要求我们进行机构改革。时到今日,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已初战告捷,如何稳步地推进地方机构改革,避免再次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是当前社会各界所普遍关心的问题。笔者就此谈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简介:推进儿童福利立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儿童福利事故的频发、政策的转向与法制建设的滞后构成了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时机。考量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福利政策、历史文化等因素,儿童福利立法宜选取普惠式、社会参与式、综合式的模式。推进儿童福利立法需科学定位儿童福利法、准确界定儿童福利法的内容并合理配比各主体间的义务。儿童福利法的科学定位既要考虑该法与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异同,又要兼顾与非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调适和衔接,以确立和维持不同法律的立法空间。儿童福利法内容的准确界定需在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法制资源的前提下调和相关制度的冲突,以发挥不同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协同功效。儿童福利法义务的合理配比要求明确划定国家、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边界,构建各责任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提升儿童服务供给的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