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陷入衰退,引起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新一轮思考。“法人资本主义”论是资产阶级学者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代表性理论。其论者认为当今资本主义已是“法人资本主义”,法人是社会资本的所有者,股权法人化标志着股份资本已属于法人团体,而不属于原先作为个人股东的资本家。因而在法人持股日益普遍化的法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阶级已经消失。本文运用劳动同资本对立的辩证性理论,对“法人资本主义”论进行分析,得出了其实质是资本进一步强化自己统治的手段,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社会化、集中化与垄断化的内在需求。通过对“法人资本主义”论的评析,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其对我国当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现实启示。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社会主义,是以市场经济而非产品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形态。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由于政策的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格局没有改变,国有经济的实力、效率、影响力和控制力反而得到较大提升。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极大地增强了我国的国家实力,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标。发展混合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路径,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不仅不会导致国有资产私有化,反而会进一步增强我国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更重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确保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确方向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公有制为主体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为不断缩小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成为常态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