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首先简述了中国对外开放以来制定并公布的调整涉外投资关系的主要法律、法规,并总结了中国少卜商投资立法所具有的三个特点;其次分析了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存在的若干问题,探讨了中国建立统一的投资法律体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提出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司法律体系、税收法律体系以及与投资相关的经济法律体系等建议;最后针对现行外商投资立法内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修正和补充的几点参考建议。
简介:国际劳工组织将外商投资企业称为“跨国企业”(有的文件译为多国企业),它确定“无论是公共的、合营的和私有的,拥有和控制它们的总部所在国家之外的生产、分析、服务或其它设施的企业”都属跨国企业。国际劳工局理事会于1977年11月通过了《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简称三方宣言),对跨国企业在就业、培训、工作和生活条件、产业关系等方面应遵循的原则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政府,有关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以及在它们的领土上活动的跨国企业,遵守载于该宣言中的原则”,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权利作了一系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