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因不能通过其他四种遗嘱变更或撤销而居于效力领先地位。虽然限定公证遗嘱变更、撤销的方式,以及由此衍生的优先效力均无可厚非,但这一限定的绝对化,在遗嘱人无法通过公证程序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特殊情况下,必将限制遗嘱人变更、撤销遗嘱的自由,使遗嘱人难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处分个人财产。据此,有必要对公证遗嘱的效力领先地位予以弹性调整,即在常态情况下认可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遗嘱人只能通过公证形式变更或撤销之前订立的公证遗嘱;而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暂时视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效力等同,允许遗嘱人视情况选择口头或自书、代书、录音等形式遗嘱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简介:公证制度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对不动产进行交易保护。在英美法系国家,由律师或者自然人注册一个公司就可以进行公证行为,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公证机构,其效力和对交易安全的维护都远远不够。英美法系的法治理念是不怕出现纠纷,从而不必搞相应的预防,他们认为有了纠纷可以用公平的司法制度来解决,而司法仅仅是作为社会矛盾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的公证制度与大陆法系理念更为接近,现阶段公证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在法治框架下,建立符合公证法治规律的现代公证制度,实现公证的真正独立,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然而我国现有的公证制度发展中存在诸多不适应改革开放大局的地方,改革迫在眉睫,有必要从公证制度的历史发展中汲取一些历史经验为我国公证制度改革提供一些启示。
简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具有战略性的执政目标。也是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公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先导和预防功能是不容置疑的公证制度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调整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证的业务范围规定了公证工作必须把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放在重要位置。公证工作的整个流程是一个向当事人普及法律常识的过程。公证员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要向当事人当面解释清楚,告知他们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指导他们应该怎样做。在我国企业改制工作的过程中,
简介:在哥伦比亚麦德林召开的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1届全体大会上,成都成功申办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体大会的举办地。该会将于2017年在成都举办。世界旅游组织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是国际旅游界规格最高的会议。这也是该盛会继2003年在北京举办之后,第二次落户中国。成都是中国旅游的一张'名片',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和中国国家旅游局联合命名的中国最佳旅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