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故意犯罪的主观结果,是指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前其意志所考虑的行为所会引起的结果。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里所规定的“结果”,就是一种存在于犯罪人意志中的主观结果。对主观结果进行分析和探讨,对解决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一)主观结果的存在。任何故意犯罪,其行为人都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引起一定结果的出现,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结果,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就作为一种理念的状态而存在于犯罪人的意志中。並且,一定的行为总会引起一定的结果,这种必然的因果关系一定会反映到犯罪人的认识之中,对犯罪行为之确定必然包含着对危害结果之考虑。从
简介:1934年夏,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形势极其严重,广昌失守,北面门户洞开,敌人兵分六路向根据地中心推进,我方兵日少而地日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在严峻关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革军委)派出一支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从苏区首府瑞金出发,向国民党统治的心脏地区挺进。先遣队的指战员们艰苦转战闽、浙、赣、皖四省数十县,历时6个月,行程3600多里,熬酷暑,战严寒,忍饥挨饿,跋山涉水,敢于向十倍于己之敌冲锋陷阵,纵横驰骋,沉重打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政治上宣传了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军事上配合了中央红军主力的战略大转移,写下了一部“血战东南半壁红”的英雄斗争史,事迹可歌可泣。然而,这支英雄部队最终失败了。对其失败,以往的论述认为客观原因是主要方面,即蒋介石以绝对优势兵力围追堵截,敌众我寡。但是,我们认为主观原因不容忽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导致失败的决定因素。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简介:对1300名非城中村青年和600名城中村青年施测生活事件量表、应付方式量表、社会支持量表及主观幸福感量表,以了解城中村青年主观幸福感情况及生活事件、应付方式、社会支持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结论:(1)城中村青年主观幸福感低于其他青年群体,总体内部特点复杂;(2)恋爱、结婚成为当代青年最为重要的生活事件;(3)城中村青年更多的使用不成熟应对方式;(4)不成熟应对方式是城中村青年主观幸福感低于非城中村青年的主要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