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9月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了一个以法治为基本特征的新时期;标志着长期以来,计划生育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法规开展工作的历史的结束;标志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获得长期、稳定、普遍的效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的重要保障。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刊组织了有关方面的一些领导、专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一些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以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
简介:全省卫生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通知》精神,以及《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禁止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省卫生厅专门成立“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组织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工作”,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同时严格母婴专项技术;隹入,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省卫生厅先后制发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包括开展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下发《通知》,指定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专门机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扎实地推动关爱女孩行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