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它整合并进一步细化了统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规定,补充了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形式及其量纪标准,完善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处分规定》的公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于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广大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夯实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信息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处分规定》得到切实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