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其分为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本文仅就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鉴于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狭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作了原则性规定,作者建议,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借鉴德、日立法体例,单设"狭义无权代理"一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无权代理的概念、本人的追认权、对方的催告权、对方的取消权,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条款,以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之不足,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简介:<正>据传,唐朝大将军郭子仪,在远征平叛前曾微服出行。见一庭前高悬“天下第一枪”的牌匾,便入内相访。主人年逾五旬,气宇轩昂。郭请其一试身手,主人应允。郭遂命帖身护卫上场。二人大战二百多个回合,主人便败下阵来。郭哂笑说“此匾还是摘下为好。”主人立刻谦恭地命徒儿摘了下来。后来郭子仪班师回朝,见那匾额仍然高悬于门上,即又去挑战。孰料,护卫与之战了一百多个回会,枪法已乱,力不能敌。郭惊问其故。主人回答:“实不相瞒,在下乃三国姜公讳维之后。上次相见,已认出大人是大名鼎鼎的郭元帅。知元帅要远征平乱,深恐挫伤元帅的锐气,故而相让,以长元帅志气;如今大功已成,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