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7月19日,中国佛教协会教育委员会在中国佛学院举行了首批教师资格证书及硕士学位授予证书颁发仪式,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学院院长传印长老为中国佛学院首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8位教师以及3位硕士学位获得者颁发证书。这是中国佛教协会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宗教局《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第一次授予佛学院学僧正式学位,同时对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并且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的工作。这对促进中国佛教教育发展,规范佛教院校管理,加强佛教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两个《办法》的施行,掀开了中国佛教教育史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