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多向度的理论研究,至今积累了丰富成果。积极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运动也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展开。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全球化浪潮中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问题、原因与出路,成为一个必须关注的焦点。该研究报告依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选择河南省十三家上市公司为剖析对象,从面上资料到个案实情,对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多方位考察,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认知误区、制度与机制缺陷仍较突出存在,出路则在于从制度与机制上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大格局。
简介:从道德哲学与精神哲学角度考察马家爵事件以来的校园恶性事件,可以看出,它们既是社会事件,更是精神事件,其根源是伦理病灶的癌变,解释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性概念是"贱民"。"贱民"哲学地内在于"伦理世界—生活世界—道德世界"的精神发展过程中,其癌变的精神哲学轨迹是:卑贱意识—贫民—贱民—暴民。由"卑贱意识"到"贱民"的异化,是伦理及其精神链断裂的结果;由"贱民"到"暴民"的恶变,是"伦理出局"的结果。必须在消灭极端贫困的基础上,透过"伦理安全"体系的建构和"精神援助"的实施,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贱民"以及由"贱民"向"暴民"恶变的精神土壤。
简介:有人认为,儒家伦理是腐败的文化根源。本文针对这种观点进行驳难。首先,在“述旨”部分,就这种观点所涉及的儒家经典中的三章(《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日”章、《孟子·尽心上》“桃应问日”章和《孟子·万章上》“象日以杀舜为事”章),本文陈述了历代注解中最值得重视的看法,以此作为分析相关问题的根据。其次,在“析理”部分,就持论者对这三章的过度诠释,本文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应当从美德伦理学的角度而非从义务论的角度去理解儒家思想,质言之,这三章都应当从“行乎中道”的角度去理解,而不能从抽象原则的角度去理解。最后,就持论者持论的不同层次,本文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圣人腐败论、伦理原则腐败论和文化心理腐败论是持论者持论的三个不同层次。前两个层次的漏洞比较明显,因此反驳也比较容易。比较特别的是第三个层次。通过对文化心理腐败论的仔细分析,本文指出,认为儒家伦理是腐败的文化根源的看法实际上以大公无私的观念为基础的,这可能是持论者自己没有意识到也不愿意承认的一点。相比之下,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公不废私的思想则是一种更为平实、更值得欲求的伦理观念。
简介:'中和',是中国哲学和中国伦理文化所推崇的价值理念和处事方法,也是贯通价值哲学之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的共有原则。'中',有'中国'之意,也有'中心''主体'之意,相当于一个事物向周围扩散的中心点,以及控制全局的主体责任者。'和',有'和谐''聚合'之意,是处于非中心或边缘状态的事物的一种存在状态。中与和组成'中和'一词,是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正常状态。'中'与'和'的关系,还可以抽象为体与用、道与器的关系,即中为体、为道,和为用、为器。'中和'与'和合',虽有区别,但也有很大的重合。二者都是哲学理念,并且都强调'和'的理念和价值。'中和'理念的本质是要求人们按唯物辩证法办事,特别是要按对立统一规律办事。'中和'理念的核心是正确处理矛盾关系。'中和'理念的要义是增加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大至治国理政,小至修身齐家,'中和'理念的智慧光芒无处不在。中和之道可调节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也有助于平衡人的情感、理性和意志;对防范思想路线的左右偏颇,树立'和而不同'的包容理念,推动社会长治久安,实现'和平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有重大意义。
简介:我国当前的贫富分化现象是一种"社会恶",其不仅在现实层面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在社会发展目标上阻碍和谐社会建设,而且在心理层面影响人的幸福感知,从精神层面动摇国家和民族的伦理基础,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从伦理学视角看,其形成原因一是制度设计内蕴的伦理缺陷所致,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衍生出贫富差距,政策倾斜造成地区之间、居民之间贫富差距拉大,行政性行业垄断导致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制度的伦理缺失使得反贫困乏力等;二是非制度性因素的道德失范,如权力腐败和非法致富,贫困亚文化的道德惰性等。消除我国贫富分化现象应注重制度伦理建设,匡扶社会正义;秉持"善治"理念,维护社会公平;培养贫困群体积极的自我体验,引导其主动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