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民生包含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公民根基性的“生存”,二是公民尊严性的“生活”,三是公民理想性的“好的生活”。基于对中国当下民生的现状及问题的全面把握,政府在民生制度和民生实践中首先应遵循刚性的公正原则,它既能够一般地解决资源供给的有限与人的欲望的无限之间的冲突,又能有效地解决当下民生中的突出问题。但公正原则的普遍性和抽象性决定了它无法惠及每一特殊个体的需求,强调具体性、关系性、情境性、理解与关爱的关怀原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因此,以刚性的“公正”与柔性的“关怀”为伦理原则的民生制度与民生实践,将最终引领全体公民过上他们所珍视的和值得过的“好的生活”。
简介:罗尔斯的契约论强调公民是正常而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而且它还假定他们的种种天赋才能处于正常范围。在可行能力思路看来,由于这样一种契约主义的方法论,那些具有严重能力缺陷的人不能从正义原则中公平受益,他们甚至被排除在正义原则的选择过程之外了,因此这种理论没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但在罗尔斯的契约论中,作为正常合作成员之基础的两种道德能力应当被理解为是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而正常能力的假定意在排除能力差异在原则选择过程中的影响,因而它反而是包容性的。在组织有序的社会中,有能力缺陷的人的一些特殊需要确实没有被当作一个基本正义问题来对待,但这一点乃是平等的政治自主性的代价。
简介:当前我国大陆公众的腐败容忍度究竟如何,通过对高校在校学生和在职人员(公职人员为主)的问卷调查发现:一,在校学生与在职人员的腐败容忍度不存在显著差异。二,人们对政府腐败更不能容忍,其具体的容忍值可划分为三个等级:较低容忍腐败(Y〈3)主要是危害公众安全和官员私生活混乱的腐败;中度容忍腐败(3〈Y〈4)是≯亍立名目收取贿赂和以权谋私的腐败;而较高容忍腐败(Y〉4)主要是集体性腐败和被动型腐败。三,低腐败容忍度并未带来高反腐积极性,人们对腐败的关注度较高,但总体参与度较低,且反腐意愿不受教育程度影响。四,收入水平和利益相关度直接影响人们的腐败容忍度,个人收入越高,腐败容忍度越高;而利益相关度与腐败容忍度呈正相关。
简介:罗尔斯所说的理性多元论指的是西方当代民主社会各种不同并且互不相容的合乎理性的完备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多元论。他通过西方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从古代之善的主题到当代之正义主题的"主题转换"(它与理性多元论密切相连),以及理性多元论出现的"历史必然"和"进步意义"三个方面有说服力地论证了"理性多元论"是始终伴随西方未来民主社会的不可消除的事实。在此基础上,他采用一种在社会基本结构(政治领域)而非完备性学说中探寻"共识"的方式来解决在多元化下人类如何共存的问题,他的解决方式应该高于那种试图从历史中寻找共识资源或通过建构新的完备性学说来探求共识的做法,因而预示了西方未来政治哲学探求"共识"方式的新的走向。
简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政府公正伦理观的发展,发扬了中华民族“老有所养”的优良传统,而且巩固了社会保险中“权利-义务”对等的伦理价值。但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性、可持续性、政策协调性以及保障效果等仍存在诸多偏差。
简介:当代道德生活中底线伦理问题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学科基础。对于“底线伦理,,问题的考察,必须把它纳入到关于整个社会道德生活的理论框架中去。底线伦理确立社会制度的基本道德和个人行为的基本规范,成为解决重大道德问题的共同信念的伦理基础,又受到在根基和多元互动中的终极关怀的支撑和超越,有机地形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结构。作为个人行为规范的底线伦理的保障,主要有待于“文化生态,,的完善;至于作为社会制度道德的底线伦理的保障,则呈现出更复杂的状态:以合理界定国家和公民之间相互性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核心,处理好和平、自由和正义这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