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类对于由科学技术所引起的社会影响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后果不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也应该负有实践上的责任。为了能够有道德地生活与行动,亟需推进增强技术实践应用的伦理研究与探讨。因而为了能够更加具体且有效地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就需要把抽象的、一般性的、普遍性的原则进行具体化,从而能够较好地应用到社会生活中真正起到指导与规范的作用。对于人类增强技术的应用,本文将要涉及到允许原则、宽容原则以及最优化与风险预防原则三个应用原则。
简介:人类男女两性关系是人类社会绵延不绝的必经途径,也影响着良好的婚姻、家庭、社会伦理秩序的形成.从构词法上看,"性"本身就是"心"和"生"的会意,"心"是指道德能力,而"生"是指自然本能,这就在人的自然情欲和道德意志的张力之间形成了人之为人的内在冲突.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两性关系涉及双方的意志自由和权益责任,需要用道德、法律等社会规范加以调节.因此,人类两性关系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自然关系,成为具有伦理意义的社会关系.对人类性伦理关系如何从原始社会的简约严酷,经过封建社会的神秘愚昧、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不羁而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美好的研究,是社会主义性伦理学的历史使命.
简介:价值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也具有个体性和差异性。西方的普世价值论以价值的个体性代替共同性、一元性取代多元性;习近平的共同价值论则强调个性与共性、自身一元与世界多元的有机统一。基于这种统一,各国倡导“共同价值”以解决人类社会的“共同威胁”,满足共同需要、实现共同利益,也就不会构成国家价值安全威胁。价值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立足共同价值,尊重不同价值体系的个体性和差异性,实现多元价值体系的和谐共存。维护国家价值安全并不仅是关心自身安全,也须在尊重价值的个体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强调共同性,强调世界各国围绕共同利益以实现共同安全,遵循“彼此尊重,平等相交”“合作共赢,共生共荣”“共建共享,权责共担”的行动准则,共同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简介:道家和佛教的道德评价都有超越狭隘善恶判断的特点.在道家的价值体系中,“道”和“德”上升到存在论高度,不是狭义的“善”,而是超越人的狭隘判断的本体意义上的正面价值.本体论上万物齐一的境界构成道家道德判断的哲学基础.小乘佛教“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要求更接近世俗伦理,但也是以解脱论为归依.大乘佛教的“是法平等”从境界论上开出价值判断的“不二法门”.道家和佛教在境界论层面超越善恶的分别对待,就是章太炎概括的“平等二字”.“真平等”是对终极真实的体认.复归自然本性、认识本来面目就能把握“道”和“法界”的本体.道家追求回归天真本性,反对雕琢妄为,佛教提倡去除贪执,以了悟宇宙人生的真实本质,均体现了“以真为善”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