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罗尔斯所说的理性多元论指的是西方当代民主社会各种不同并且互不相容的合乎理性的完备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多元论。他通过西方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从古代之善的主题到当代之正义主题的"主题转换"(它与理性多元论密切相连),以及理性多元论出现的"历史必然"和"进步意义"三个方面有说服力地论证了"理性多元论"是始终伴随西方未来民主社会的不可消除的事实。在此基础上,他采用一种在社会基本结构(政治领域)而非完备性学说中探寻"共识"的方式来解决在多元化下人类如何共存的问题,他的解决方式应该高于那种试图从历史中寻找共识资源或通过建构新的完备性学说来探求共识的做法,因而预示了西方未来政治哲学探求"共识"方式的新的走向。
简介:赵汀阳先生认为传统金规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适用于当今的价值多元社会,已经过时,需改造升级为“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但他对传统金规则的三点评论并不十分合理,而且,他所提出的新版金规则“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并不包含什么独特的理论优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传统智慧的结晶,很难被取代或超越,仍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根本原则。我们所需要的是回归这一原则,真正践行它。
简介:关于人的权利的各种冲突给伦理学和政治思想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启示。在这些问题中,我们能列举出来的有如下内容,关涉伦理相对主义、伦理与政治的关系、政治哲学家的授权、哲学和意识形态的不同、知识分子在政治和社会变化中的角色以及情感和道德的关系。在本文中,我通过分析我所理解的人权理论和实践得出了与哲学有关的一些结论。为了理解人权概念的历史和宗谱,我在文章开始的时候简要讨论了这个概念的历史,随后,对试图把人权视为伦理概念或伦理实践的哲学行为进行了否定性评价。同时,这个概念对公众话语而言的中心地位是不能受到忽视的。人权的政治用法和哲学遗产之间的鸿沟给哲学带来了多种后果。对人权的讨论本身意味着消除伦理相对主义,反过来,这又会使必要的哲学对话成为可能。不仅如此,人权的理论的薄弱状态应该唤醒我们,使我们意识到一种潜在的危险,即政治哲学家会被赋予没有有效哲学基础的政治和社会实践的立法者角色。后面这种后果涉及哲学和意识形态以及伦理学和政治学之间的关系。如果人权不能建立在哲学基础上,如果国际政治总是通过道德和武力而获得改变,和人权有关的政治哲学能发出什么命令?最后,情感与道德的关系也被视为一种可能却有问题的桃源圣地,不过,它却可以解释我们对人权概念的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