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提出了一个多层次的欲望概念,并在其道德哲学研究中对这个概念作出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区分了一般而论的欲望和具体的欲望形式,前者通常被认为是灵魂中与理性相对的部分,后者则根据其目标以及追求方式的不同而区分为欲求、冲动和想望。其中,想望作为一种特殊的欲望,本身便包含了对价值的敏感并且自然地与理性判断一致。本文试图指出,一般而论的欲望概念难以为人类行为的多重动机及其相互间的竞争关系给出恰当的说明,而一种经过区分的欲望概念则突破了理性与欲望对立的传统思路,不仅使我们对人性的复杂具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同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观察人类行为并对其作出恰当的道德评价。
简介: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三卷中,亚里士多德对“不自愿”行动的两个条件受强迫和无知一重新加以了界定,由此推进了古代哲学对于道德责任问题的认识与探讨。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少数极端情况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受强迫”而做出的不自愿行动,多数混合性的行动尽管也受到外部压力,但是仍然可以归于自愿行动的范畴,行动者需要为此类行动负责。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区分不自愿的行动与非自愿的行动、出于无知的行动和处于无知的行动,亚里士多德将自愿性的焦点从柏拉图所强调的“真知识”转向行动者对于具体环境的把握与判断,并进一步转向行动者的品格。亚里士多德的讨论成功地避免了柏拉图理论中存在的不对称问题,在继续捍卫知识对于行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前提下,也要求行动者同样为自己的美德与恶行以及品格的形成负责。这一观点不仅更加符合日常道德直观,同时也为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
简介:<正>作为一个生物体的人从母胎里分娩出来,一开始就被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任何时代的社会都会使用种种方法对它施加影响,使他成其为一个符合该社会要求的成员。个人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其自身的独特方式作出种种反应,反作用于环境,从而表现出人的主动性。这种经过个体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实现的个人对于社会事物的认识与掌握的程度,通常被人们称为“社会化的过程”。道德社会化是这种社会化全过程的具体表现。一个人生长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该社会有它的道德标准。社会通过各种手段要求个人成为一个符合该社会道德标准的人。个人也相应地以各种方式积极地做出反映。换句话说,就是人从生来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