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据1981年7月份对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街两个居委会的抽样调查,发现主张“由父母作主”解决子女婚姻问题的老人仅占11.8%,其他的老人对待子女婚恋的态度分别是赞成子女“自由恋爱”、主张采取“经人介绍”方式和主张以“自由恋爱为主,父母意见为辅”。又据1984年6月份对天津市市区1098位老人的抽样调查,发现对子女婚姻“起决定作用”的老人占18.2%,“有发言权但不起决定作用”的老人占57.3%,“不起作用”的老人占16.8%。两次调查表明,城市老人对子女婚姻的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持“由父母作主”的态度或者“起决定作用”的老人已经为数不多,大多数老人
简介:我国正步入公民社会,公共生活伦理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建设的重心。公民自治既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道德的重要特征。因此公民社会里公共领域的道德建设也应从公民道德自治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公民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公民自愿组织的出现与存在。这些组织具有特定的伦理功能。这些功能表明这些组织既是公民道德实现自治的平台,也是我国公共生活领域公民伦理建设的主要途径。
简介:道家和佛教的道德评价都有超越狭隘善恶判断的特点.在道家的价值体系中,“道”和“德”上升到存在论高度,不是狭义的“善”,而是超越人的狭隘判断的本体意义上的正面价值.本体论上万物齐一的境界构成道家道德判断的哲学基础.小乘佛教“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要求更接近世俗伦理,但也是以解脱论为归依.大乘佛教的“是法平等”从境界论上开出价值判断的“不二法门”.道家和佛教在境界论层面超越善恶的分别对待,就是章太炎概括的“平等二字”.“真平等”是对终极真实的体认.复归自然本性、认识本来面目就能把握“道”和“法界”的本体.道家追求回归天真本性,反对雕琢妄为,佛教提倡去除贪执,以了悟宇宙人生的真实本质,均体现了“以真为善”的价值追求.
简介: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类即开始了社会公共生活,经过千万年的衍生和发展,各社会群体均形成了自我特定的公共秩序规范体系,表现人类特有的德性与理性之美,维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秩序。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之际,社会现代化的飞速发展,社会流动的急剧变化,新旧秩序的交融与裂变,迫切需要新的社会公共秩序规约人们的行为,使社会公共生活保持在秩序之中。本文从分析传统到现代,从公共秩序是人类德性之美、人类理性之维、社会和谐之基、人类文明之要几个方面揭示了加强社会公共秩序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主要途径,希望引起人们对公共秩序的高度关注,养成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习惯,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