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
简介:<正>对朱熹与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国内外已有不少评论。褒者常常引用美国R.A.尤里达教授的话:“现今的科学大厦不是西方的独有成果和财富,也不仅仅是亚理士多德、欧几里德、哥白尼和牛顿的财产——其中也有老子、邹衍、沈括和朱熹的功劳。”(《中国古代的物理学和自然观》,见《美国物理学杂志》43卷第2期)李约瑟也说:“从科学史的观点来看,或许可以说,他(指朱熹)的成就要比托马斯·阿奎那大得多。”(《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译本第2卷506页)贬者则认为当程朱理学被奉为官学以后,统治中国七百余年,在此期间,我国科学技术就由宋元高峰渐趋跌落。十六世纪以后西方近代科学革命骤起,距离越来越大,造成了一百多年来的落后局面,以至今日之艰难,对此,理学难辞其咎。这是一个颇为令人困惑的问题,需要作进一步探索。
简介:9月22—26日在上海大学召开,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和上海大学、德国莱布尼茨汉诺大学共同主办。英国牛津大学哲学系布朗(HarveyBrown)教授、德国莱布尼茨汉诺大学科学哲学与伦理中心主任胡恩(PaulHoyningen—Huene)教授、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公司治理和经济伦理中心主任绍尔茨(MarkusScholz)、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哲学系凯瑞尔(MartinCarrier)教授和门克(CornelisMenke)教授、德国马格德堡哲学系莱尔(HolgerLyre)教授,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室与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部分师生约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议题包括量子力学哲学、社会科学哲学、科学哲学史、生态哲学、认知科学哲学、语言哲学、心灵哲学以及技术哲学等。
简介:随着神经科学的发展以及相应的实验技术的精细化,意志自由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界的重视,认可意志自由的现实存在的哲学家与持质疑态度的神经科学家之间形成了严重的对立。立足于这一背景,从对李贝特实验的解析出发,我们试图批驳将包括自主决断等复杂的精神活动在内的人的所有行为均可还原为大脑的物理化学反应机制的“神经过程决定论”及“生物主义的还原论”;基于“精神活动依赖于生理学意义上的物质基础,但并不等同于这一物质基础”以及“行为的原因不同于行为的理由”等鲜明理据,有力地论证人的意志自由、人的自主决断之客观真实的存在,并揭示这种开放性的决断并非取决于因果先定的大脑活动,而是具有不受自然界因果必然性支配的特征。
简介:12月19日在北京召开,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自然辩证法史专业委员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专业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室共同举办。本领域专家学者共40余人出席会议,回顾中国科学哲学研究的历史和社会影响,探讨中国科学哲学研究面临的挑战和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