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贞天地、立人极、通天人三个方面来阐释王夫之的圣人观。三者既是对圣人的内在规定,也是一种客观叙述;既是圣人成就自身的工夫,也是其所达至的境界;既是“本体上说工夫”,也是“工夫上说本体”。“贞天地”可分为“择阴阳之粹精”和“肖阴阳之德”两个方面,其内涵是贞守天地之正理、贞固天地之正气,其途径是效法天地的易简之道。立人极体现在圣人的德性才能和法象治器、制礼作乐等作为中。二者体现了“本天论人”和“以人合天”的思维方式和诠释向度,其理论基础在于“通天人”。在阐释中,王夫之综合了先儒关于“圣”的“通天”、“德性”、“才能”、“纯于天理”、“境界”等方面的涵义,突出了圣人养民佑民和治理社会的“作为”,是对明代中晚期重内圣、轻外王思潮的一种理论补正。
简介:<正>著名学者陈鼓应(福建长汀人,1935年生),曾任台湾大学哲学系副教授,1979年赴美,任加州大学研究员,1984年起兼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陈鼓应多年来致力于哲学史研究,取得了突出成就,先后出版了《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出版)、《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老庄论集》(与张松如合著,山东齐鲁书社出版)、《老庄新论》(香港中华书局1991年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于1992年分别出版)、《耶稣新画像》(三联书店1987年出版)、《悲剧哲学家尼采》(三联书店1987年出版)、《存在主义》(与孟祥森、刘崎合译,商务印务馆1987年出版),在《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史研究》等报刊发表了数十篇论文,从1992年起,创办并主编了《道家文化研究》学刊(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早年并曾在台湾出版过《庄子哲学》、《庄子哲学探究》等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