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分析施特劳斯对封闭社会与普遍社会的理解,阐明了他对现代性危机的诊断:现代性思想抛弃理性与自然正确,故不再认识到自由民主在现当代的合理性、正当性与普遍性;从而,当国家的强大有力成为衡量的最高甚至唯一标准,当民族神话或习传性道德粉饰下的专制暂时“辉煌”,人们很容易在看似危急之时抛弃自由而拥抱专制。本文表明施特劳斯回归古典政治哲学不是要照搬美德政制,而是欲借助古典政治哲学来恢复对政治事物的常识性理解,从而真正理解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并将古典之原则间接曲折地运用于自由民主;其意图是为自由民主提供健康、坚实的道德和智识之根基。本文反驳了保守主义与民族主义倾向的对施特劳斯思想的曲解和误用:以之为根据来反对自由、平等、人权的普世性。本文也揭示了施特劳斯所理解的文明之内涵以及政治自由在其中的重要意义。
简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理论再度流行,成为当代西方学术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以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的第三部门研究也兴起于80年代。起初这两种理论研究的关系并不密切,进入90年代后,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转向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而第三部
简介:12月21~22日在复旦大学举行,由复旦大学主办,台湾师范大学东亚系协办。来自复旦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台湾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信州大学、日本东洋大学等海内外专家学者40人出席会议,32人提交并宣读了论文。会议围绕以下论题展开讨论:儒家伦理之经典基础:文本与诠释;儒家伦理的体制维度:礼制与律法;儒家伦理与社会生活:家庭与宗族;儒家伦理与佛、道、耶的比较与对话;儒家伦理与东亚社会。
简介:韦伯对儒家合理性的判断是含糊的。哈贝马斯认为合理性有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儒家文化有认知合理化潜力,但他没有考察儒家文化的伦理合理化。分析韦伯和哈贝马斯的合理化概念得出社会学合理性分析框架:即经验普遍准则的确立或知识论证之主题和主客体关系之预设。不同社会学合理性其预设和知识性质不一样。既有主客对立和客观知识的对客观世界认知取向的工具合理性,也有主客对立和外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伦理取向的形式合理性和策略合理性,还有主客统一和内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伦理取向的交往合理性。儒家文化是伦理文化;天人合一是其预设;重内在主观知识,轻外在客观知识是其特点。伦理文化缺少主客对立,无法建立客观知识和外在规范知识,客观世界的认知合理化和社会世界的客观伦理合理化潜力低;但其建立起主观的内在规范知识,具有一定的主观伦理合理化潜力。儒家文化在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都具有合理化潜力;且由于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得以实现。希腊哲学和基督教分别在认知和伦理上合理化潜力高,但直到宗教改革赋予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潜力才得以实现。
简介:齐文化、鲁文化是两个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地域文化。山东被称为齐鲁之邦,这说明这两种地域文化有诸多共同之处。然而细分之下,齐文化与鲁文化又具有各自的特点,“齐文化以务实性、尚变性、开放性、兼容性等鲜明特征著称于世,鲁文化则以其勤俭质朴、注重传统、恪守礼乐、重德尚恩等显著风格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1]。以往学者研究齐、鲁文化,或关注于齐文化与鲁文化的个性特征,或关注于齐文化与鲁文化如何由优秀的地域文化演变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而从地域文化的视阈下研究齐文化与鲁文化则比较少见。邱文山著《地域文化视阈下的齐文化与鲁文化》(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年版)则是这一研究角度下的新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