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主旨在研究法之思想.管法思想源流,在于形上学之道,改造儒之道统为社会道德礼义廉耻,效法阴阳家之天道,予人性基本需求;之法为战国田齐时代产物,是根据社会历史变迁和政治改革应运而生的思潮;法之意义之演变,从其字义,与刑、礼及其意义的扩展为宪律(根本大法)、制度、法度、法律、法令、政策、方法的意义;法之体系的建立,即是宪律制度(根本大法)的确立,法制的设置,法度(法律)的订定,法令的推行,法禁的设置,版法(公布的成文法)之公布,执法的过程,建立法之体系;法与权利、法与经济、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之特性为其精神公平无私、平等;其特质为绝对、恒常、超越;法之推行的过程要法法、重令、任法.
简介:邻避设施整体公共效用与局部负外部性影响的二元冲突是邻比冲突治理必须考量的核心问题,邻避设施公共效用的必要性强弱、设施局部负外部性影响的破坏性程度以及设施设址的环境正义伦理,应是决定邻避设施设址决策的关键变量,由此可以建立邻避设施设址决策净值的简约分析框架。环境哲学关于人和自然关系的基本逻辑要求应从严判断邻避设施负外部性影响的破坏性程度,变受害者负外部性影响举证责任为受控者否定性结论举证责任。虽然邻比冲突治理中的公民参与无法确保邻避设施得以成功建设或运营,但政府引导的公民参与比将公民排除在邻避设施设址政策过程之外更为必要和理性。即便面临诸多质疑,补偿回馈机制对治理邻比冲突具有实践必要性和伦理正当性,有助于提高邻避设施设址接受度,能促进邻比冲突治理。
简介:现代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的变化,度过了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全法两个阶段并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循环型社会法阶段。通过对三个阶段的环境法的对比,可以发现循环型社会法具有六个特点,即(1)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2)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3)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4)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5)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6)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简介:在学术界畅行不衰的“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的.该“二重证据法”在古史研究领域迄今仍然颇具影响力.实际上“二重证据法”既包括狭义的历史学者用考古资料来补正历史文献,亦包括考古学者通过运用历史典籍来解读和印证考古发掘资料.例如:久负盛名的临淄齐国故城五号东周墓的殉马坑是经过科学考古发掘出的,年代是春秋晚期,关于该墓墓主的认定便是借助了传世历史文献.伴随着各学科的不断发展和相互渗透,以“二重证据法”为基础,出现了“多重证据法”.“多重证据法”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多学科合成作战,联合攻关,形成多重证据,是在新时代对“二重证据法”的新发展.通过对临淄齐故城五号东周墓殉马坑中殉马数量的研究及骨骼等的鉴定,不仅能识别这些殉马的马龄并发现体质的变化,甚至能够揭示出其品种来源和饲养方式及养马业的发展规模等多方面的情况,而这就得通过兽医学、生物学乃至统计学等多学科的介入以获得多重证据、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运用由“二重证据法”发展而来的“多重证据法”,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就能够深入地揭示东周时期的齐文化,对东周齐文化的深入探讨应该是由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内的多学科来共同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