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存在问题在分析哲学的背景下取得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成果。在“何谓存在”问题上,围绕“存在”是不是个体的属性从而是不是逻辑谓词的争论呈现出三派观点:弗雷格、罗素等从一阶逻辑出发,认为“存在”不是逻辑谓词,而是量词;皮尔士、斯特劳森等结合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表达了个体的属性,是一种特殊的谓词;自由逻辑学家则从自由逻辑的角度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何物存在”问题上,蒯因“存在就是约束变项的值”的本体论承诺标准机智地揭示了存在问题的语言学实质。可以说,利用一阶逻辑解释存在问题的方法是比较成功的。如果将弗雷格、罗素的一阶语言扩展到高阶语言,则既能与蒯因的理论连贯一致,又能避免无谓的“存在”本体论纷争。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存在”具有了层次性的特征。掌握一定的逻辑学基础知识,有助于我们深入研究西方哲学。
简介:这个关于中国北方某村庄竞争性选举的研究指出了两类矛盾:一类是村民与村干部的矛盾,另一类是村庄精英与寻求权力者的矛盾。村民与老村官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后者的腐败与管理不善,导致了集体财产被严重侵蚀和再分配的不公。而村民与新村官的矛盾则在于:后者无法解决老村官遗留下来的问题。这对矛盾不仅引发了民怨,同时也燃起了民众参与政治的热情。精英分子之间的矛盾集中在对政治职务的竞争,由此导致了选举中以及之后政治派别和派系的形成,这已成为乡村政治一个显著的特征。对该村治理问题的调查表明:自由选举导致政治权力激进的再分配,因满足不了村民对集体财产重新公平分配的深层愿望,而无法令村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