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界在阐释马克思的社会历史演进观时经常随意使用“形态”和“阶段”。通过追溯和分析马克思在《大纲》等文本中关于社会历史演进问题的经典表述之原文、英译文和中译文,可以看到“形态”和“阶段”的混用不仅是一个由马克思自己的文法疏忽引起的翻译问题,更是一个理解问题。澄清混乱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马克思是用“形态”表示人类史前史阶段中的诸种社会形态,诸形态有其实质上的一致,即它们都是人类不自由的社会。相反,马克思是用“阶段”表示人类社会发生了质的飞跃,进入了真正的自由的人类历史时期。在这一尚未被辨明的区别的基础上,马克思的有关思想可以呈现为更明晰有序的格局,即人类社会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态,但以自由为尺度,却只有两大阶段。“形态”与“阶段”之准确区分也为人们理解社会历史演进的多样性留下了广阔空间。
简介:“异质性哲学”是我近年来阐发的一套哲学理论,其中包含一种自足的分析方法——异质性分析法。该方法最突出的操作特点是“循名责实”,即根据符号所对应的直观情况去考察意识的内容与品质。用这种方法来分析实践,意味着分析的着眼点不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而是实践主体用来意指其自身及其客体的符号,即用作实践主词的符号和用作实践谓词的符号。在逻辑关系上,实践主词优先于实践谓词,而充当实践主词的最基本的符号就是“我”。因此,从“我”说起,看看“我”在实际的使用中究竟意指什么,以及它与其所意指的对象究竟是何关系,就成了实践分析的一个合理开端。本文是对这一开端的演示,从作为实践主词的“我”出发,经过作为实践主体的我,达到“我”与我的统一,即作为自由本体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