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
简介:德行教育预设我们能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并加以贯彻实行。知而不行的事实。使得道德自律的可能性遭到质疑。以价值灌输或行为规训做为保证知行一致的教育手段.这种德行教育的迷思普遍存在。首先批判来自知行双轨论的教育学迷思,并透过柯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的知行同轨论,说明知行不一致的现象其实只代表:道德判断是道德行动之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借助布莱西(AugustoBlasi)与蒂尔曼·哈贝马斯(T.Habermas)对于道德行动之充分条件的探究,最后将指出,以自我本真与群体团结做为基础的责任判断.才是德行教育真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