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我国,水路货物运输是沿海货物运输和内陆水域(内河)货物运输的统称。我国幅员辽阔,河海众多,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国内水运市场。水路运输活动需要有相应的规则进行调整,但水路货物运输法制建设却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状态,无法有效调整水路运输中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此背景下,2016年《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货规》)的废止,使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法律依据更加缺乏。因此,对《货规》废止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尤为重要。本文围绕这一研究、写作目的,运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对《货规》废止后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本文的主要思路是通过阐述《货规》实施期间曾发挥的作用,引出《货规》废止后的遗留问题,并结合我国司法审判实践,提出《货规》废止后法律适用方面的完善建议。
简介:摘要当前虐童案件层出不穷、手段卑劣,屡屡冲击着人们的视线。我国在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制定了诸多法律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儿童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然而,实践中该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却总是差强人意,存在着诸如虐童行为定性不清晰、相关监管不到位、司法机关多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罪名处理此类案件以致于处罚过轻等问题。虐待行为会对儿童的身心造成无法愈合的严重伤害,以法律手段实现对虐童现象的规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善立法,多措并举,加强多种形式的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儿童权益保护屏障,有助于儿童权益在法律层面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简介:摘要当下我国行政给付制度亟待建立。宪法教义学的发展为行政给付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和文本依据。而“干涉行政”与“给付行政”的二分法,使得行政给付在不同的理念之下产生不同含义,立足宪法文本和宪法规范成为必然选择。在我国宪法文本基础上,对此加以修正或者解释对于构建行政给付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