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黑河是甘肃省西部干旱区重要的内陆河。以甘肃黑河流域中游地区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景观生态学原理,通过对风险概念模型的扩展和修正,构建了黑河流域生态风险评价模型。通过GIS技术及相关软件实现了对黑河流域生态风险值的定量评价,并绘制了该地区的生态风险值分布图谱。结果表明,黑河流域的生态风险值为0.51,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研究区域的风险值分布以黑河为中心自内向外划分为3个明显的风险层次:低水平风险区域集中在黑河周围,主要的景观类型为耕地,该风险区的风险源以人类活动干扰为主;中等风险区域主要分布着林地、草地两种景观类型,这一风险区域是干旱区绿洲的保护屏障区域,也是绿洲和荒漠的过渡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及自然侵蚀共同影响;较高风险区域周围分布着沙漠、戈壁,常年受干旱区光热条件的影响,自然侵蚀作用明显。从评价结果来看,构建的生态风险评估方法能够客观反映黑河流域的生态风险水平及其分布。
简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准确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是当前十分重要和现实的任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全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五年实现“双下降”。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管理的复杂程度日益增加.各种不利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给新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为此.我们要着力在加快构建“四大体系”上下功夫。
简介:为了评判河蟹生态养殖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2004年4—11月对河蟹生态养殖池塘的水环境进行了现状调查与监测。水源区的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表明水源区水质主要是富营养化和轻微的有机污染。在池塘生态养殖区中,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pH值和总磷。生态养殖区水质虽有超标,但超标幅度明显低于水源区。调查同时发现,河蟹生态养殖区因栽有大量的水草,对氮磷的吸收比较充分,故生态养殖区的氮磷在养殖周期中的变化较水源区要小得多,叶绿素A的动态变化也证明了水草的生态意义。总体而言,生态养殖区的水质要明显优于水源区,基本上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级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河蟹生态养殖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简介:根据邵新煤矿的地质采矿条件,按照概率积分法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预测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表移动变形和导水裂隙带高度。预测结果表明,邵新煤矿西北区多煤层重复开采后斜率i=1.273~26.498mm/m,曲率k=0.006×10^-3~1.081×1013m^-1,水平变形ε=0.729~15.183mm/m;东南区多煤层重复开采后斜率i=1.273~22.473mm/m,曲率k=0.006×10^-3~1.011×10^-3m^-1,水平变形ε=0.729~12.878mm/m;冒落带高度为3.118-3.274m,导水裂隙带高度为18.76~20.91m。受深部煤层采动的影响,矿山开采后地面建筑物破坏等级为Ⅰ-Ⅳ级,结构处理为简单维修-大修;受近距离煤层采动的影响,K21煤层露头线2侧附近居民建筑破坏等级可能达到Ⅳ级,结构处理为大修。导水裂隙带最高达到K21煤层以上19.27m,花石水库出露地层为侏罗系中统下沙溪庙组(hx),矿井开采不会导致水库漏失,但会列须家河组第2段T3xj^2、第4段T3xj^4裂隙含水层地下水产生疏降作用。煤矿开采会导致邵新煤矿采空区内煤层浅部坡耕地出现细小地裂缝,但不会改变农业生产的基本格局。
简介:了解生态城市内涵,建立生态城市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对于推进城市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采用最大熵-投影寻踪模型,选取典型指标,基于Matlab采用遗传算法对模型求解,得到最佳投影方向,使用该方法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市建设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城市建设综合指数2005年得分0.440,2010年得分1.082,2015年得分1.855。可见其总体发展趋势良好,但仍没有达到国际先进生态城市建设标准。由于该方法降低了评估体系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小,评估结果的精度和区分度较高。
简介:再生水补给河流是解决城市景观用水缺乏的重要途径,但是再生水中的氨氮,特别是游离氨对水生生物的毒害作用也不容忽视。针对再生水补给河流的典型场景,根据物种敏感度分布法(SpeciesSensitivityDistribution,SSD),计算得到游离氨的属急性毒性基准最大质量浓度(CriterionMaximumConcentration,CMC)为0.093mg/L。以保护95%水生生物为目标的河水氨氮控制目标分别为4.37mg/L(水温T≤12℃)和1.73mg/L(水温T〉12℃)。根据再生水补给河流的不同比例(体积比),计算再生水的氨氮控制目标。当河流上游来水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Ⅴ类水体要求和CMC值,再生水占混合后河水的比例为20%-100%且水温T〉12℃时,再生水氨氮控制目标分别为1.7-2.6mg/L、0.6-1.7mg/L和1.7mg/L;当河流上游来水分别满足Ⅳ、Ⅴ类水体要求,再生水占混合后河水的比例为50%-100%且水温T≤12℃时,再生水氨氮控制目标分别为4.4-7.2mg/L和4.4-6.7mg/L。当河水全部由再生水组成时,推荐再生水的氨氮控制目标为1.7mg/L(水温T〉12℃)和4.4mg/L(水温T≤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