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确定抽水蓄能水电站的主要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评价抽水蓄能水电站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风险,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对运维一体化生产方式下抽水蓄能水电站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区域进行划分,将其划分为主厂房、副厂房、主变洞、地下GIS系统、地面GIS系统、出现系统共6个区域,并对各个区域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识别,筛选出噪声、振动、潮湿、高温/低温、工频电场和六氟化硫作为工作人员接触的主要危害因素。然后结合职业健康相关规范及研究,根据各危害因素的人体接触强度将危害定量划分为无危害(Ⅰ)、轻度危害(Ⅱ)、中度危害(Ⅲ)、重度危害(Ⅳ)4个级别。最后结合抽水蓄能水电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及接触危害因素的强度和时间长度,利用模糊数学法对抽水蓄能水电站的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价:首先确定了抽水蓄能水电站不同工作场各危害因素的健康风险,结果表明6个工作区域中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最大,主厂房和副厂房振动的危害次之。之后,根据工作人员在各工作区域危害因素的接触时间,对全部工作区域的模糊矩阵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全厂健康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Ⅰ级。主厂房、副厂房、主变洞、地下GIS室、地面GIS室、出线系统均属于总体无风险,6个主要危害因素中对人体影响最大的为噪声,而在出线系统区域,工频电场的影响较大。实践表明,该方法所得结论与工程实际吻合较好。
简介:为研究煤炭地下气化灰渣的环境效应,主要是对地下水的影响,以洛阳半焦煤为研究对象,进行煤炭地下气化的模型实验。取气化后的灰渣浸泡,测定浸出液中Zn、Cd、Pb和As4种元素的质量浓度。浸出液中Zn、Cd和As的质量浓度均低于地下水Ⅲ级标准,在饮用水允许的浓度范围内,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多大污染;Pb的质量浓度在地下水V类标准内,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现场应考虑采取适当处理措施。4种元素的质量浓度均远低于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因而不属于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研究表明洛阳半焦煤地下气化灰渣中的Zn、Cd、Pb和As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多大影响。但在现场的工业试验中,由于长期的积累作用,也可能使元素的累积浓度超过地下水允许浓度,应定期监测。
简介:为评估不同标号乙醇汽油(E10)的燃爆危险特性,补充完善乙醇汽油的技术指标,首次采用AIT551自燃温度测试仪和FRTA爆炸极限测试仪测试了E10的自燃温度和爆炸极限,并分析了温度对乙醇汽油爆炸极限的影响规律。结果表明:90号、93号、97号E10自燃温度分别为373℃、339℃、373℃,对应着火延迟时间为8s、9s、8s;90号、93号、97号E10的爆炸范围分别为1.223%-8.292%、1.343%-8.893%、1.294%-8.546%;温度从20℃升高至120℃,93号E10的爆炸范围从1.491%-8.765%变宽至1.318%-9.103%,即E10蒸气爆炸极限范围随温度升高而变宽;推导了测量E10蒸气爆炸极限时待测样品量预估计的公式。
简介:针对单一评价方法的局限性,以沈阳市4个自来水厂16例监测井为对象,采用单项水质指数法、国标F值法和灰色关联评价法对沈阳市2010年枯水期地下水水质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氨氮、硝酸盐、硫酸盐、pH值、总硬度、总铁、锰7项指标作为评价因子。结果表明,3种方法联合使用更能真实地反映水质状况。国标F值法得出,评价结果中Ⅳ类为43.75%,Ⅱ类为37.5%,Ⅴ类为12.5%,Ⅰ类为6.25%,评价结果为水质较差;灰色关联评价法得出,Ⅰ类为62.5%,Ⅱ类为18.75%,Ⅲ类为12.5%,Ⅳ类为6.25%,评价结果为水质较好。由此得出,灰色关联评价法评价结果较差,则水质状况较差;国标F值法的评价结果较好,则水质状况较好;当灰色关联评价法评价结果较好,而国标F值法的评价结果较差时,则水质状况有恶化的趋势。根据单项水质指数法评价结果,能清晰地看出水质指标的超标情况。根据评价结果,沈阳市二水厂4个监测井的水质均较好,一水厂和八水厂有1个监测井水质较差,四水厂有两个监测井水质较差。除氨氮、总铁和锰等指标严重超标外,其他水质指标状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