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11月2日,某制衣厂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约定:制衣厂将自有“CA141”型货车一辆上责任险,赔偿限额7万元及车上人员保险;承保期限为2002年11月2日0时至2003年11月1日24时止。今年7月12日,制衣厂投保的车辆在行驶途中将一行人撞伤,公安交警部门在勘验现场后认定:制衣厂的司机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制衣厂按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在调查时发现了自己一直不了解的情况,即制衣厂已于2002年10月将该投保车辆出租给一个体经营者章某,并约定由制衣厂司机负责驾驶该车,章某每月支付租金4000元。鉴于此,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遭到拒赔后,制衣厂起诉到法院,
简介:<正>6月1日,随着全国“非典”疫情的逐渐好转,亳州这座文明古城又焕发了往日的勃勃生机。大街小巷依旧是车水马龙,人流不息,孩子们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当天14时许,一辆挂有皖S31700的涡阳籍红色奥拓小汽车驶进亳州市区。车内除一名司机外,还坐有一男两女,均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打扮妖艳,其中男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