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互联网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得到了完善,著作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第五十四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意味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普遍确立。此次修改既是法律整体性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现实侵权案件频发、民众需求的一种回应,符合全球化背景之下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在该制度出台之前,对于严重的著作权侵权赔偿问题只单单适用补偿性赔偿或者法定赔偿,势必无法有效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缺乏统一适用标准,如果被侵权人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侵权人获利,法院往往会适用数额上限五十万的法定赔偿,这难以弥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
简介:摘要:2021年2021年3月3日《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公布,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式确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固然正当且必要,然而实践中,本属于正常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却被冠以“惩罚性赔偿”的名义主张高额赔偿的情形开始出现,或以批量的形式出现,因此有必要防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滥用,防范“知识产权过度维权案件”。
简介:摘要:《著作权法》于2020年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在学理上以及司法适用中存在着纷繁复杂的问题。这是因为有关法条没有具体细化,而只是笼统地规定适用标准。笔者希望通过分析著作权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故意”的内涵,从遵循民法体系,论证必要性与可行性、节约社会资源,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参考其他国家实施情况的角度出发,来发表自己对于司法实践中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应当作为标准这一观点的支持。此外,对于实践中“故意”的认定采取外在形式类型化方法,把以侵权为业、重复侵权、无视侵权警告函、同行业侵权、掩盖侵权、知悉侵权以及对知名作品侵权这七种形式下的主观心理状态认定为“故意”。
简介:摘要:在我国,以传统矿山的采矿方式,因技术条件有限,人们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造成了许多废弃物的产生,从而制约了我国矿业的发展。为此,在目前的矿山资源的开发中,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采矿基本原理,采取增充采矿的方法,解决矿产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实现“绿色采矿”这一采矿思想,保证了矿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文章首先对现有采矿核心思想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尽地介绍,之后又对智能采矿理念与充填采矿加工工艺进行了相关的介绍,以提供业内人员可以借鉴的地方。
简介:摘要:本文探讨了采矿理念与充填采矿的关系。首先介绍了传统采矿方法的局限性,并引出了充填采矿作为一种环境友好型采矿方法的概念。接着分析了充填采矿的优点和挑战,包括资源利用率高、地质风险较低、安全性强等方面。然后探讨了采矿理念对充填采矿的影响,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