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完成了历时4年的德班平台谈判进程,达成了以《巴黎协定》(简称《协定》)为核心的一系列决定。《协定》确立了一种全缔约方参与,以“自主贡献+审评”为中心,全面涉及减缓、适应及其支持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模式。这一模式在继承《公约》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的责任,通过国家自主贡献的方式充分动员所有缔约方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协定》还鼓励除缔约方外的其他主体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进程,鼓励市场和非市场机制的加入,动员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在制度安排上,《协定》体现了激励、透明、非对抗、非惩罚性的特点。《协定》的达成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传递出全球推动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信号。然而由于《协定》全面平衡了各方的利益,在未来的遵约细节和实施落实方面将会有更多的难题,如果处理不当,将可能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尤其是发展中大国。
简介:适应性治理通过边学边做,针对各地方的社会经济条件、自然生态系统、地方知识文化等基本特征,基于一个动态、自下而上和自组织的过程不断测试和修正制度安排与知识体系,形成一个旨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循环过程。通过内蒙古3个地区案例的对比分析研究,基于对其气候变化风险和社会脆弱性的评估,发现其在气候变化影响下形成的不同程度的社会脆弱性正是源于不同的草原利用机制和基于此的社会合作机制。正是因为3个案例地的牧民有着不同的社会资本和社会记忆,所以他们面对极端天气导致的自然灾害时,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有的牧户可以依赖于社会资本移动牲畜来渡过难关,有的牧户则可以在嘎查范围内重启社会记忆,通过合理安排草场利用和移动牲畜提高自身的抗灾能力,而有的牧户则只能通过买草料独立抗灾。这样不同的结果有力证明了适应性治理在提升这些地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方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地区层面引入适应性治理,可以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有利于自然、社会及管理的多学科协同,与“未来地球计划”的协同设计、协同实施和协同推广理念不谋而合,是“未来地球”思想在气候变化适应研究中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