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13*** -.014 -.257婚姻质量(复合) .168*** .168R[2]  , -.165婚姻质量(复合)  ,对婚姻稳定的直接影响甚至超过婚姻质量(前者的回归系数为-0.213
简介: 婚姻利益与婚姻负担的对等决定了任何人不可能只享受婚姻利益而回避婚姻负担, 合理分配婚姻利益与婚姻负担,在自我感知婚姻利益与婚姻负担的同时
简介: 婚姻利益与婚姻负担的对等决定了任何人不可能只享受婚姻利益而回避婚姻负担,婚姻利益与婚姻负担的合理分配,在自我感知婚姻利益与婚姻负担的同时
简介:(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问题《婚姻法》第12条规定,五、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婚姻法》修正案第12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新《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简介:(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问题《婚姻法》第12条规定,五、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婚姻法》修正案第12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关键词】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实质要件 形式要件 公益条件 私益条件 一、绪论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是关于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规定
简介: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如果在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时
简介: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如果在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时,如果有婚姻无效的情形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
简介: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三、对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原则 
简介: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简介:这是婚姻法对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或制度的规定, 二、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婚姻自由是各国婚姻法律制度的一个核心立足点
简介:这是婚姻法对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或制度的规定,婚姻自由是各国婚姻法律制度的一个核心立足点,二、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简介:②这四种情况皆因缔结婚姻的民事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其中对于无效婚姻规定了四种情况
简介: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各国法律一般都有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规定,(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宣告程序及法律后果当事人之间
婚姻质量:婚姻稳定的主要预测指标
婚姻利益与婚姻负担的合理分配
论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浅析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试议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
浅析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试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及其婚姻自主与婚姻自由的区别
试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及其婚姻自主与婚姻自由的区别
试论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
浅析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