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诉讼的司法管辖产生了许多公法上的难题。我们已经看到,许多政府机关管理公共事务(例如,未来的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具有不容许法院判决的特性。这些职能的控制,只能是行政和政治手段方面的事务。政府机关仍有权发放许可证和从事其他管理以调整私人活动,并且发放福利金和向个人征税。当行政和政治管理在这些事务中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时,法律也与此相关,因为它是为决定政府权力的许可范围和个人权利义务这两者服务的。国会规定了行政裁决可以上诉于法庭或者初级法院,那么某个进一步向上级法院的上诉权或求偿权通常是:现今都承认法庭和初级法院应受到更高一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