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破产程序受理前,案涉财产被已经被第三人占有,管理人已经尽到了风险提示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被认定为破产财产并向竞买方办理了移交手续,破产程序终结后,第三人仍未将案涉部分财产移交给竞买方。在整个程序中,管理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破产管理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