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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剑河县城东面50公里处的小广环龙庵前,有一座石碑,高1.43米、宽0.83米。碑文楷书阴刻。碑的背面无文字。碑眉从右到左为“永定风规”四个大字(7厘米见方),整个石面由上而下(自右至左)刻有1076字(含碑题四字),仅有几字较为模糊,但经过洗刷,仍清晰可辨.此碑系光绪十四年(1888年)七月,由小广、下敖(即今化敖)、谢寨的头人潘松乔等人为正风俗而立,距今已99年。立碑前,曾两次出示晓谕(布告),第一次是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距今170年;第二次是同治十二年(1873年),距今114年。第一次出示

  • 标签: 永定风规 婚姻习俗 阴刻 光绪十四年 同治十二年 剑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