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诉权的现代转型宪法和法律赋予国民以自由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权利,同时也相应地保障国民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平等而充分地寻求诉讼救济的途径。正如法谚所云:“救济先于权利”(Remedyprecedesrights),“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Arightwithoutremedyisnotright)。如果某一权利在受到侵犯之后,受害者根本无法诉诸司法裁判机构,也无法获得任何有效的司法救济,那么,该权利的存在将毫无意义。为此,国家有义务为国民提供司法保护,即
简介:<正>目次一、上诉权的性质二、接近正义与上诉权之保护三、分配正义与上诉权之限制“民事诉讼中法官与当事人相互之间的地位问题,是一切民事诉讼制度的中心问题,它揭示了民事诉讼与人类历史上对一些重要的政治、思想问题不断变化的解决方式之间的密切联系。”正因为法官与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相互关系的此种重要性,从上诉权的角度探讨民事上诉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具体而言,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上诉权的性质及其在民事上诉制度中的地位,二是上诉权的保护,三是上诉权的限
简介:<正>一、引言二、现行民事上诉制度的缺陷与改革的基本思路三、完善第二审程序的思考——审判权与上诉权的制衡四、实行有限三审终审制之构想五、严格限制再审程序的启动六、结语一、引言上诉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并且需要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进行平衡与取舍。由于现代社会的急剧变迁,许多国家的民事上诉制度无论是在制度
简介:<正>引言放眼世界,不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普通法系国家,司法制度的运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在许多国家,民众获取司法救济的途径受到了高额的诉讼费用、复杂的诉讼程序以及漫长的诉讼过程的严重阻碍,以致人们在寻求争议的解决和权利的保护时困难重重;法院由于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和保护权利而受到社会各界的批评乃至不信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许多国家的民事司法制度正在经历着不同形式、不同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根据新的司法理念,从上诉许可制度、上诉案件管理、上诉审理范围等方面对民事上诉制度作了重大改革.英国所确立的民事上诉制度改革目标、原则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不囿于上诉制度本身,而是蕴涵着该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整体理念,以使上诉规则的设计能够与民事诉讼的其他制度相互协调与配合.把握这样一种改革进程,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了解英国民事上诉改革措施的原因并进行理智的参考与借鉴,同时也在无形中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昭示着一种进路.
简介:在西方学者看来,20世纪末多数西方国家所进行的民事司法改革源起于所谓的"司法危机"。这种"司法危机"表现为许多国家经历其民事司法制度运作上的困难。司法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正义。因此,司法的危机也可以说是正义的危.机。在当今世界,民事司法制度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是大多数国家所面临的共同的问题。在相当多的国家中,高额的诉讼费用与漫长的诉讼过程已成为人们寻求司法救济的重大障碍,法院无
简介:<正>一、引言民事审前程序一般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起诉之后至法院开庭审理之前的中间程序。对于"民事"的概念,各国法律中并无统一的规定。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各国在法律划分方面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将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民法和商法都属于私法,但有的国家实行"民商合一",有的国家实行"民商分
简介:<正>在海峡两岸民事、经济、文化交往不断扩大,互涉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的形势下,对两岸民事诉讼法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在诉讼理论上可以进一步完善;而且对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互涉民事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有效地获得司法保护,进而推动两岸交往,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的概念,大陆学者普遍认为: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关系。台湾学者则普遍认
论民事上诉权之保障
论民事上诉权的保护与限制
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之重构
从理念到规则:英、德民事上诉制度改革述评——兼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之重构
英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
英国民事司法改革及其借鉴意义
构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海峡两岸民事诉讼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