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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总体上看,澳大利亚的税制是流转税和所得优“双主体”的复合税制,其税收政策比较注重综合调节。二次大战后的近半个世纪中,所得税是澳大利亚各项税收中最重要的,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由大致40%逐渐提高到70%左右。所得税通常被看作是直接税。所得税包括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征收的对象是公司前一年度的利润。征收办法是按4个季度分期征收,每年8月、11月及2月15日各征收一次,余额在4月30日前补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是个入而不是家庭,应纳税收入是从每年的7月1日至翌年的6月30日的1年的收入。应纳税款需等全年收入确定后由税务部门最后结算。在澳大利亚,所得税的征税基数是“可征税收入”,可征

  • 标签: 澳大利亚 财政收入 应纳所得税 可征税收入 税制改革 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