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立法咨询专家库和专家论证、立法工作联系点三项制度的出台,为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了保证。9月1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湖南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办法》、《立法咨询专家库和专家论证制度》、《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工作联系点制度》等三项制度。近年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积极探索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适时启动立法后评估,重视发挥
“三管齐下”保证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