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在人民大会堂《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将有12个方面的配套政策需要制定。这些配套法规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完成。它们分别是:
简介:时间过得真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经一周年了。
《可再生能源法》配套法规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一周年的回顾与展望:诚邀学者专家、行业老总和政府官员参加本刊《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一周年回顾与展望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