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信息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媒介,它与其他客观事物一样也有其基本属性。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信息化程度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新标志。信息化是公安侦查工作必须依靠的手段,是公安侦查科技发展的基础,是侦查队伍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的必由之路,是公开行政、公开执法的主要措施。侦查信息化是侦查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数字化侦查员”是侦查现代化的具体目标。
简介:“坦白从宽”公信力丧失,在实践中容易成为侦查过程中的诱供手段。“坦白从宽”在量刑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坦白”只是酌定量刑情节、立法未承认沉默权却将坦白规定为义务等是“坦白从宽”公信力丧失的原因。坦白的成立包括被动归案和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所掌握的本人罪行或者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同种罪行”两个条件。坦白可以分为法定坦白和酌定坦白、予以从轻的坦白和予以减轻的坦白。在司法认定中还应当注意“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含义、坦白与犯罪中止的关系等问题。
侦查信息化是实现侦查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法定化后的“坦白从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