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读了《为什么不能说“把书买了”》(见《汉语学习》八〇年第一期)一文以后,我们有些不同的意见,提出来与作者商榷。1、作者根据动词的意义,提出了“得动词”、“失动词”的说法。我们认为即使是单音动词,它们的意义也不是用“得”和“失”能够概括得了的。“卖、放、丢、洒”可以叫“失动词”,“买、领、拣、戴”也可以叫“得动词”,可是“蒸、存、锁、耕”呢,是算“失动词”还是算“得动词”呢?作者也承认有些动词本身无所谓得失,但由于作者所举的“干”(gān)实际上是个形容词并不是动词,所以我们仍无法知道作者究竟是怎样去辨认这一类动词的得失意义的。既然有一部分动词无所谓得失,但又要让人们通过对动词得失意义的认识去掌握“把Y/X了”格式,那怎么可能呢?2、作者认为“得动词”一定不能在“把Y/X了”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