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过去十到二十年时间里,在投资人的角度看,尽管地方政府也经常存在违约,投资人也常有违约等现象,导致需进一步落实违约处理机制。本文从PPP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违约视情况的严重性根据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处理。特别是基于不同事由导致的合同终止,在终止后的处理上有所不同。一般来讲,通常会涉及回购和回购补偿两方面的事项,提出只有在项目磋商和谈判阶段就开始规范运作,亲兄弟明算账,一切按市场规则来,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双方约定的违约处理机制执行,避免管理缺位。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违约处理机制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