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法和行政法始终无法彻底分开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学界一直将国家调节权视为一种行政权。事实上,国家调节(干预)经济的权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权的新型权力。早期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致力于"政企分开",实际上就是要将国家所有权与国家行政权分开。但是政府任意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权,将国家调节权从国家行政权中分离出来。而国家调节权又可以细分为市场规制权、国家投资经营权和宏观调控权,需要进行不同的配置。
简介:
简介:“生活消费”是一个边界模糊的模糊概念,可以存在多种理解,但通常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解释,是用清晰定义的方法完全否定消费者这一概念的模糊性,抹煞了中间状态,是用精确思维解释模糊概念,结果遗漏了大量不完全属于消费者、又不完全不属于消费者的中介现象。认定王海是不是消费者,不应当采取一分为二的“对劈”方法来推断,而是可以综合各种因素采取不同的推理模型,得出判决结果,但并不只存在唯一正确的判决结果。
简介:2009年,中国的经济立法与经济执法不无亮点:《食品安全法》颁布、《反垄断法》配套规定的出台、反垄断执法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等等。但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有的法治乱象亦不断发生:国家投资经营法律规范尚未完善,投资不受程序法治约束;国有资本在一些领域过度膨胀,抢占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行政垄断依然问题重重,阻碍了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
国家调节权、国家所有权和国家行政权
局外人还是参与者:区分国家干预市场时的双重身份──兼论经济法的统一
消费者概念之模糊性分析——模糊法学的一个应用
非常时期的国家调节——2009年中国经济法治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