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女性就业权平等保护制度的特点是轻女性就业机会的平等保护、重女性就业权益的特别保护。该特点形成的根源是我国曾经实行的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劳动力按计划配置制度、妇女运动自上而下的特点以及平等理论中反歧视内容的缺失。完善女性就业权平等保护制度,一方面是充实女性就业机会平等保护方面的规范,另一个方面是重新评估和改革对就业女性的特别保护措施。
简介:目次一、对就业女性的保护性立法在美国各州的兴起二、州保护性立法与1964年民权法第7章的冲突三、联邦法院和相关部门对州保护性立法的否定四、州保护性立法的废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当代中国法律中存在大量的专门针对就业女性的特别保护措施,内容包括特定的职业禁忌,生育期的职业保障,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别劳动保护、较男性早的提前退休制度等。从数
我国女性就业权平等保护制度反思
关于实现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思考——从美国女性就业保护性立法的兴废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