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人们对打官司这类事情持反感和拒斥态度,即所谓"厌讼"。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管理的一个现象,"厌讼"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是对"和"的追求,其文化基础在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德性至上取向。中国传统文化以强调人的主体至善为基本路径,实现了现代法治难以企及的效果。中国传统法律不应该被当作现代法治的障碍或者历史的珍藏品,而应该在中国法学自我建构中发挥自己的力量。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