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认为,在同一案件中,《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之表述不应作狭隘理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构成刑事犯罪的原因与构成民事侵权的原因可以不一致。
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刑事因果关系与民事因果关系不一致情况的思考